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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- 留學生必須具備相當於高中畢業的學歷,原則上應修畢12年的課程。
- 為了證明日語能力足以理解本校授課內容(實習、講課等),應符合以下任一條件:
- (1) 在日本學習日語,應在「財團法人日本語教育振興會」認證之學校上過6個月以上的課並取得證明,且通過日本語能力檢定測驗2級以上,或經由該日語學校校長承認具有同等語言能力。
- (2) 在日本學校教育法第1條的學校(高中、大學等)上過1年以上的課。
- (3) 日本留學測驗「日本語」科目考取200分以上。
- 能夠準備留學期間的經費。